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高校的交流与合作,2013年度下半年和2014年度香港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相关费用可申请资助。
	一、资助范围:
	香港高校来南开大学学习、科研、实习的学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带队教师(师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具体项目可包括学生参加我校明年暑期小学期课程、讲座、学术竞赛、社会服务等活动。
	资助对象分为3天到3个月以内的短期项目学生、教师和3个月到一学年(含)的学生、教师。香港教师讲学活动不在此项目资助范围之内。
	二、资助内容:
	学费、住宿费(校内学生宿舍)、生活费、交通补助等。
	三、项目执行时间:
	2013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及2014年执行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间:
	2013年5月5日至6月3日
	五、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积极与香港高校沟通,提前准备好项目和方案,尽量避免时间紧、沟通不够等原因造成的项目不够成熟等问题。
	2、项目已经申报获批后原则上不得无故取消或推迟,避免人数缩水等情况出现。
	3、项目获批后需先由各院系自行垫付费用,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及项目结算表后方可报销。
	六、联系人:
	董霞、李华
	电话:23508632、23503481
	传真:23506952
	E-mail:[email protected]或[email protected]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于6月3日-10日对各院系申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将于6月11日通知各申报院系。初步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由学校统一上报至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进行最终审核。
	 
	附件:香港-内地高校师生交流项目资助申请表